慎重提醒您!
本公司在此鄭重聲明:
本公司與銀行均不會要求您交付銀行存摺、印章、提款卡及密碼等資料,如有人假冒本公司或銀行名義向您索取前述資料,即可能是詐騙集團所為,請避免遭詐騙集團利用,理債一日便關心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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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心!無償幫他人還債,還要加徵贈與稅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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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2009-07-02 |
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: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,以自己資金無償為他人免除或承擔債務,視同贈與,要課徵贈與稅。 也就是說無償賣土地、或者當保人,幫他人還債,還要被國稅局課贈與稅。桃園一位納稅人,賣土地的八百一十萬,無償幫媽媽還債,結果被國稅局查到,視同贈與,這位納稅人要補繳九十三萬八千元的贈與稅;納稅人提起行政救濟,但法院還是判納稅人敗訴。 只要是無償移轉,不問移轉的目的,國稅局就會當成贈與行為。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說:「納稅義務人有義務要負舉証責任,如果稅務機關懷疑你,你有義務要去說明」 同樣的情況,如果當別人的保人,如果借款人還不出錢,銀行找保人要債,保人無償幫他人清償債務,這是要課徵贈與稅的。所以千萬務必小心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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